“小娘子……”我才待开口,却被净持打断了。
“叫她小玉好了。”净持打断话头,抢着说道。
我顺手拿起银杯,没有管净持的话,继续说道:“小娘子爱才情。在下却重美色。才情不需见面,一读诗文便知,不过诚如杜少陵所言‘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文章写得好的人大抵生涯悲苦的居多,尊容往往有些对不住读者。不过这也无所谓,爱吃鸡蛋不必爱上母鸡,我想千年以后别人记得我一定是因为我所写的诗文,而不是这幅皮囊。”
我抬头看了看小玉的脸色——即便是平康坊里美人儿做花瓶卖,敢直承好色的人也不多吧?我微微昂着头继续说道:“在下重美色。美色便如春水夏花,一时繁华似锦,却终究如水东流,如花零落,一旦过去就追不回来了,正如青春年少的时光一样。十岁那年爹娘带我来长安,我吃到了一种叫‘古楼子’的胡麻饼,当时的我觉得那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后来回到姑臧,我哭着闹着让娘给我做,却始终做不出那个味道。现在,虽然‘古楼子’依旧饼皮酥脆、豉椒喷香、羔肉可口,我却只会当是还算合口的一餐。二十岁时吃到十岁想吃的胡麻饼又有什么意思?我不想在八十岁的时候后悔——后悔二十岁的时候没有和你在一起。如今我有才,你有貌,可谓郎才女貌,互相映衬便一双两好,才貌兼得。”
我定了定神,又偷觑了小玉两眼——毫无异色,这不应该啊。却又见她们母女相顾而笑,连着陪坐的鲍十一娘也笑了起来,只有我傻傻的看着她们,浑似被人拿线团逗弄的正欢的猫儿。我的心里好似也有只猫儿,在跳,在叫,在挠,在抓,好像往新开的伤口上撒盐般疼,又好像就要愈合的伤口上那种麻麻的痒。她们只是劝我喝酒。
我不好直接开口问她们笑什么。也许书呆子就是书呆子,文章写的好是呆子,生的好看也是呆子,进士及第还是呆子,罢了喝上三杯回吧!去休去休!我不禁想起鲍十一娘之前说的话“资质秾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是啊,故霍王之女,哪怕流落风尘也不是我这书呆子可以高攀的。我不禁想起从新昌里到胜业坊的路,路上的我满怀希冀,只觉得一路所见无不可亲可爱,傍晚的阳光照耀大千,我仿佛漫步在一条金光大道,青骊驹、黄金勒,好一位春风得意的翩翩美少年。最后还不是……哎!
饮了几杯不知其味的酒,我暗自想到:不行,我要再努力一搏。于是我站起身来,说道:“久闻小玉唱曲乃是长安一绝,论其声明来不逊于昔日的公孙大娘。不知道我今天是否有福,能听小玉弦歌一曲。”这是过分的恭维了,公孙大娘是开元年间天下闻名的剑舞者,有诗云“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以之比拟霍小玉自然是欲博佳人一笑。不过,恭维总是恭维,只要能让受者愉悦,过分一点也是不妨的——就像把功绩归于上级,错误归于自己,即便搞错了上级也会大度的表示不在意。
“十郎说的我还没喝两杯酒,脸就已经红了。”小玉的脸确实有些泛红。
“哦。我要敬你一杯!多谢你赏识我的诗,多谢你肯为我唱一支曲!”说罢,打蛇随棍上,我直接干了杯中酒。
小玉微微有些气恼的横了我一眼,还是净持示意旁边的丫鬟取来了琵琶,送到小玉手边,小玉在犹豫了片刻,略有些勉强的接了过来,说道“李大公子,想听什么曲子?”
“你想唱的就是我想听的。你擅长的就是我喜欢的。”我赶忙说道。
小玉不在说话,顺手调起弦儿来。小玉的琵琶弹得如何尚且不知,这琵琶本身倒确实不凡——五弦琵琶,玳瑁为头,紫檀为身,琵琶正面饰以胡人乘骆驼弹琵琶,螺钿勾勒出的人形栩栩如生,骆驼好像被琵琶声吸引望着背上的胡人;琵琶背面是一副雍容华贵的盛开牡丹,枝叶蔓延、富贵娇艳自不待言,难得是其色泽,那是用琥珀、象牙和不明宝石嵌合起来的瑰丽造物。说一声鬼斧神工实在不为过。
只见小玉手挥五弦,琵琶声已然回荡在耳畔——那大小弦如仲秋皎洁的月,自浩瀚苍穹倾泻而下,分外自然;又如仲夏淋漓的雨,把红尘烦闷一扫而光,格外亢爽。然后嘈嘈切切,错杂而弹,转为惊鸟失群、深闺私语之声,不知不觉中由近而远,直至寂然无声;陡然之间,一缕清亮激越的声音犹如飞扑而下的苍鹰,自天空中急转直下,转瞬间又破空而起:
回乐峰前沙似雪……
我只觉得欣喜若狂,又觉得心如刀割。欣喜若狂是因为这是我的诗,我写的《夜上受降城闻笛》,她还是喜欢读我的诗的,她还是喜欢我的诗的,她还是喜欢我的~嗯,就是这个节奏。心如刀割是因为这是我的愁,写诗的时候我伫立在受降城头,白沙似雪,银月如霜,心绪悠然与眼前大漠、头顶浩天相接,茫茫然不知此身归于何处,一缕笛声泛起离愁,那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