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蓝侬带着自己的手下回到了负责站岗的城墙,此时的天色已经全黑下来,士兵们从城墙上眺望远方,那是华灯初上的夜市。

市民在屋内做晚宵,屋顶冒着炊烟,不时飘来一阵饭香,高墙对此,蓝侬开始想家了。他从来没有离家这么久,也从来没有参加过如此惨烈的战斗,他不知道战争何时结束,也什么时候能够回家。

他只想最后能够活下来。

战争永远是两输,活下来,你就赢了,蓝侬是这么想的。

“打起精神来,士兵。”他的长官伦勃朗拄着拐杖,来到他身边,他发现蓝侬有些走神,提醒了一声。

“是,长官!”蓝侬应了一声。

“你让剩下的的人守在这里,你和我去西边的城墙巡逻。”

“是,长官。”

伦勃朗和蓝侬在城墙上行走,伦勃朗因为两天前腿部受伤,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蓝侬几次想要扶着他走,但是伦勃朗拒绝了。蓝侬也不敢走太快,慢慢跟着他,一边巡视着城墙周边的动静。

“真想不到,你出生入死的好战友成了公爵门下的贵客,我想知道,你心里的落差会不会很大。”伦勃朗说的是马尔斯,他知道他们是一起从滑石谷杀出来的佼佼者。

“其实没什么,长官,我只是替他感到高兴,他二十年里不知道自己是谁,才到北地,身世之谜就有了水落石出的迹象。”蓝侬说。

“是吗?你知道‘盾上婴’的身份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这意味着他是老太子的遗孤,当今陛下的亲侄子。”

“带火了吗,蓝侬,给我点根烟!”

蓝侬拿出一个火折子给伦勃朗点烟,然后将火苗甩灭。

“没错。”伦勃朗说,“这家伙真是天生异类,看我这腿,中了矮脚鬼一下,现在还一瘸一拐的,可他,给人用枪打了个透心凉,没想到今天就好了,还能活灵活现的和人比划拳脚,虽然没打赢,但也是太不可思议的事了。”

“是啊,在我见过的人里,也就马尔斯能这样,换成别的士兵,能活下来还两说呢。乔万尼说他的母亲是永冬精灵族,他的身体结构很大程度有精灵族的遗传,故而圣水就能治愈他。”蓝侬说。

“是的,他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然而他体内的人类的那一部分,正是老太子的王室血统。”

“当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人类和精灵……”

“这就是问题所在,当年,也就是二十多年前,也是北地矮人发生了叛变,就和今天的情况如出一辙,只不过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觉得现在的情况就已经够糟了,难道当年他们闹得更凶?”

“可不是吗,矮脚鬼将整个巨墙关已北全部占领了,并宣布成立了北地公国,当时的詹姆斯国王抵住了贵族们的压力,毅然请求教皇国援手,并开关引入了各国的十字军入境北上,结果没有悬念,矮脚鬼寡不敌众,被各国的十字军杀的片甲不留。”伦勃朗叙述着当年事。

“然后呢?”蓝侬好奇问。

“维兰吉也派出了自己的军事力量加入十字军当中,约有两万多人,其中精锐的组成部分就是老太子率领的雄狮之翼骑士团,老太子是骑士团的总团长,他在北伐的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可没想他英雄一世,到最后竟然和十字军翻脸,帮助永冬精灵守卫家园。”伦勃朗说。

“不对,长官,十字军既然是前来平定矮人叛乱的,为何还要越过眠霜雪山征战永冬城,岂不南辕北辙?”蓝侬问。

伦勃朗说着又吸了口烟,吐了些云雾出来。

“你想错了,年轻人,一切战争的动机都是利益,什么信仰和虔诚在十字军眼里都是没有节操的放屁!他们当年把矮人的家园烧杀抢掠,盆满钵满,还不嫌够,扛着十字架继续北上,将兵锋指向了永冬精灵的家园,十字军杀上了眠霜雪山,雪山上,居住着诸神的后裔,永冬精灵只是其一,此外还包括霜巨人、树怪和熊魔三大部族,此时它们全都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十字军的入侵,战争持续了两个月,十字军和眠霜部族的联军就这样在雪山上展开了拉锯战,白骨累累,堆积成山。”

“那为什么老太子最终倒戈?”

“他爱上了精灵族的公主,他们双双坠入爱河,老太子毅然从十字军的阵营倒戈,加入了永冬精灵一方。”

蓝侬听到这里,眼睛都瞪大了。

“最后老太子成功了吗?”

“不,他没有守住永冬城,他战死了,十字军最终用黑魔法之力击败了各个部族,并攻占了那里,入城以后,十字军对城里的精灵百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和凌辱,最后一把火烧了那座城市,并掳走了老太子的遗孤,也就是我们后来说的‘盾上婴’,这就是整件事的始末,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至于‘盾上婴’是怎么流落民间的,这我又无从得知了。”

“原来当年发生了这么多事,这些事应算得上这片大陆上的不为人详知的秘辛,您如何知道这些的,难道您是亲眼所见?”

“不,那倒没有,不过我年岁大了,听多了不少乡野传闻,自然能够串联起来。”伦勃朗说。

蓝侬点点头,也是一阵唏嘘。

他们聊了半晌,关于老太子的话题告一段落,伦勃朗口中吐着云雾,他停在了一段城墙上,蓝侬也站在一旁,伦勃朗望着远方。

那是城区内的矮人起义军指挥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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