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住!”金小诺反应过来时,见杜文宇要走,连忙出声,她已经知道是那个男人将自己的车强行停下,心里说不出的震惊。(
杜文宇哪里会理她,他只想快些溜之大吉,只顾埋头走路,对后面的声音不闻不问。
“你别走!”金小诺见叫不住他,不管不顾,几步上前,一把拉住杜文宇的手。
杜文宇无奈,转身道:“你要干嘛呀!你不会是想要我赔你的车吧?”杜文宇觉得有这个可能,如果对方赖着他,要他赔偿,那他就惨了,那么名贵的车,他拿什么赔?就是活剐了他,他这一身衣服也只值10块钱啊,不,那还是三年前的价钱,现在估计就算送人都没人要了。
金小诺看着杜文宇那有些担忧的神色,笑了起来,“谁要你赔,你救了我,我是想要谢谢你!”
“不用谢,既然你不要我赔,那我可以走了吗?”杜文宇说着看了看金小诺拉着他的手,他也着急。
金小诺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松开了手,问道:“你怎么把车停下来的?”
杜文宇获得自由,龇牙笑道:“我力气大呀!美女,此地不宜久留,就此别过,后会无期!”说完转身就跑,因为他已经看到有人掏出手机拍照了,看着那些人用手机对着他拍,杜文宇有些恼火,他跑得飞快,只留给了那些人一个背影。
金小诺见杜文宇跑了,一脸着急,她追出去几步,“喂,你跑什么呀,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金小诺喊道。
这时,后面一辆黑色奔驰车停了下来,从里面走出4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男人,看见金小诺没事,那4人如释重负。
“小姐,您没事真是太好了!”一个领头的西服男子上前道,他已经急出了一身冷汗,不停的擦着头上的汗水。
金小诺见到4人,连忙道:“你们快追,把那个人追上,把他带回来!”说着指向已经跑远的杜文宇。
4人以为是什么人欺负了金小诺,那领头的顿时吩咐道:“你们3个开车去追,一定要把那小子逮住!”
那3人得到命令,飞快上车,开车向杜文宇追了下况,却被金小诺打断,“你快去安排一辆车来,我要亲自追下去!”
那人对金小诺唯命是从,开始打起电话来,随后金小诺想起了什么,急道:“给他们打电话,叫他们别被他发现了,跟踪他就行了。( 然想到,如果杜文宇真的有能力将飞速行驶的跑车停住,那3个人追上去根本没用。
杜文宇跑了几个街区,觉得安全了才终于停下来,他没有气喘,因为根本不累,“真是麻烦!”杜文宇定了定神,自言自语着道:“不过那个女人还真是漂亮!哎,可惜呀,有缘无份,我是再也不能见她了。”可怜他根本不知道,一直有一辆黑色奔驰远远的跟着他。
随后杜文宇花了40块钱给古枢的酒葫芦装满了,看着剩下的10块钱,他一阵恼火,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排摆地摊卖衣服的地方,杜文宇精挑细选起来,可是每次他挑选好衣服问价格的时候都很无奈,他手里那30块钱就算讨价还价也只够买一件。
最后当他绝望决定不买的时候,那大妈给他推荐了两件,一件土黄色的t恤,一条同样土黄色的裤子,加起来只收他30块钱。看着那两件衣服,杜文宇眼睛都绿了。
大妈似乎看出来杜文宇心中所想,她坐在衣服堆里,一边磕着瓜子一边道:“小伙子,我这已经是给你的最优惠价格了,这价格卖给你我都亏本了。这衣服质量也好,耐磨耐脏又耐穿,比你身上穿那个又时尚,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这样的。穿上这个,肯定会招女孩子喜欢……!”
“……!”杜文宇。
听到耐磨耐脏又耐穿,杜文宇脑门上直冒黑线,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古枢买二手迷彩服回来时说的话,简直如出一辙,一个字都没变。
最后杜文宇还是把30块钱花出去了,他买下了那个卖不出去的土黄色两件套,确实如嗑瓜子的大妈所说,怎么也比他身上穿的褪光色的迷彩服好。
他买衣服的一幕完完全全落在了不远处一辆车内的女人眼中,金小诺看着那个土得掉渣的少年精挑细选的模样,看着他讨价还价后的无奈,看着他被逼无奈买了一套没有最土只有更土的衣服时脸上的懊恼,她沉默了,她无法想像拥有那么强力量的男人生活中会是这个样子。
“跟着他!”见杜文宇走了,金小诺吩咐坐在驾驶座的西装男开车跟上。
……
一片人迹罕至的山林,一条平坦的泥青路从山林中穿过,距离那条公路不远的树林中,座落着一座吊脚木屋,木屋看起来已经很旧,常年经受风吹雨打,不少木料已经变色腐化,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木屋前面竖着两块石碑,杜文宇呆坐在两块石碑前,没有人知道,其实两个墓碑下并没有骸骨,两块墓碑是杜文宇十五岁的时候亲手立起来的,也是那时,他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曾经住过这座木屋。
杜文宇脸上有着淡淡的伤感,“爸,妈,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北京上学了,以后再也不能经常来看你们了!”
十九年前,杜文宇还是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据爷爷说那时候下着暴雨,他就是在这个地方发现自己的,而那时候他的父母已经死在了一拨强大的泥石流中。当发现他们的尸体时,两人早已气绝多时,哪怕爷爷有通天之能,也无力回天,根本救不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