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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碗汤(十)

“人命关天, 你就不要逗她了。”连微微皱眉。

“哥哥。”

清欢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叫个哥哥而已,又不掉块肉。“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当然。”

他看了看那对还有点迷糊的夫妻, 露出了带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爷自小长得好, 脑子又聪明, 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结婚的时候我还很惊讶,这小子爱玩是众所周知的, 谁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来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处的方式, 这是真爱没得跑了。”

清欢睁着大大的眼睛听他讲。

“刚才那个……就是你说的女鬼之类的生物吧,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因为丁毅这小子玩弄过的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 数也数不清。”

“玩弄感情?”清欢想了想,“像是的。那个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 结婚那天还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这就是了,丁毅最会说些甜言蜜语,女孩子都吃他这一套, 再加上他大方又舍得花钱, 可以说是泡什么妞儿都手到擒来。”

清欢不喜欢他语气中说女孩子的语气。“你的意思是, 那些女孩都喜欢他的钱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诚实地摊手,“这我可没乱说,你要是不信,我那还有一大堆资料可以给你看看,里头都是丁毅的liè_yàn史,就怕你看了之后头大,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清欢努力回想了一番:“那个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来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她很凶,穿着一条红裙子,头发很长,虽然是恶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时候非常温柔,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不是吗?”

“说起来,丁毅追过的女孩不胜枚举,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个还是挺特别的。”

有多特别呢?

就说丁毅这人吧,含着金汤匙出生,家里七代单传就得了他这一个独苗苗,简直要把他惯上天去了。不管他闯了什么祸,家里都给他擦屁股。结果这小子有段时间觉得用钱追女孩很无聊,竟然也想去寻找真爱。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装成一个落魄辍学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员工的活,然后很快就和一个女同事谈起了恋爱。

女孩子刚刚高三,虽然学业繁忙,但为了减轻家里负担,高二暑假就出来找了份工作打工,结果恰好跟丁毅认识了。丁毅嘴甜长得又好看,再加上惯会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沦陷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无父无母也没有学历,但她一点都不在意。丁毅也觉得这姑娘好,两人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这样清贫的生活,对丁毅来说,偶尔为之是情趣,可一辈子都这样过他才不乐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过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过了之后的清粥小菜,换换口味是心血来潮,一直吃怎么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厌倦了。

他不告而别,女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偏偏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偷尝了jìn_guǒ,对女孩来说把身体交给心爱的人是非常神圣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语下,什么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亲密的接触……之类的话,根本没有想过做安全措施。结果丁毅消失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下学期了,马上面临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回不去了。

十七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也没有人来告诉她应该怎样做。她不敢面对老师同学们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后看见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医院,又没有门路找黑诊所,然后某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商业报纸上一张群英荟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么眼熟。

她费劲千辛万苦,欺骗了父母,跟学校请了假,满怀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烦地告诉她那只是个游戏,现在他们玩完了,并且嘲笑她贪慕虚荣,不知道肚子里揣着谁的种也敢来赖着他。

女孩被赶走,她不敢回家,她万念俱灰,她觉得没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进了丁毅家的公司,从顶楼跳了下去。

那个时候她穿着丁毅给她买的一条红裙子。丁毅那会儿一毛钱都没带,这条裙子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漂亮的青年顶着满头大汗在烈日下双手将打着蝴蝶结的礼盒递给女孩的时候,她的心跳的极快。

最后也是这条裙子陪伴她结束这段关系。

她跳下去的时候正是丁毅开车下班的时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却睁着,她肚子里还鲜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滩烂肉。

她死了。

从那以后丁毅日日夜夜开始做噩梦,他开始改变,颓废、酗酒、赛车……什么样危险的事情都敢干,直到他遇到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爱。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再是随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变得成熟,并且为了心爱的未婚妻开始改变自己。多么美好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谁都不记得那件事了,他被爱情滋润的非常幸福,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他忘了曾经说过的海誓山盟,他最喜欢背起女孩,开玩笑说自己背了整个世界,一辈子都不想放下。他还说过要跟她结婚,跟她生很多宝宝。他跟太多人,说过太多的甜言蜜语,谎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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