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都市现代>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第115章罪无可恕死不足惜

夜星宇的肉身力量虽然只是堪堪达到内劲的程度,可他的战斗技巧却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及。

武神的名头,绝不是吹捧出来的,而是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事实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以他的强大神魂和武学造诣,除非对手的力量和速度能够大幅度地超越碾压,否则基本上没有命中的可能。

攻击落空的大狗和弗里曼心头一惊,暗呼不妙,纷纷转攻为守,应对反扑。

但是两人定睛望去,视线范围内却看不到一个人影,对手就像幽灵鬼魂一样,彻底消失不见。

——人呢?到哪去了?

这个疑问才刚刚产生,一记凶猛的锤拳就狠狠地砸在了弗里曼的右侧太阳穴上,发出“咚”的一声爆响。

夜星宇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鬼魅般地来到弗里曼的身侧,发动了突然袭击,并成功得手。

弗里曼的防御力比莫尔斯强出不少,胸背肌肉更加厚实,骨头也更硬,夜星宇至少要在短时间内连续轰击十几拳,才有可能彻底解决弗里曼,所以他取了个巧,没有攻击心脏,转而攻击对方的脑部。

对于那些脑袋没有变异的变种人来说,太阳穴是致命的要害之一,这一点夜星宇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与变种人战斗过无数次。

头部几乎没有肌肉,就少了一层防护,虽然颅骨比肋骨更硬,但是太阳穴所在的位置却是颅骨中极为薄弱的颞骨,防御力很差,内劲可以轻易震碎颞骨而入侵大脑,造成变种人死亡。

夜星宇的突然袭击,正中弗里曼的太阳穴,强大的内劲击碎颞骨,汹涌而入,瞬间将弗里曼的大脑震成一团浆糊,轰然倒毙。

等到大狗反应过来,弗里曼两米多高的雄壮身躯已经倒在了地上,双眼大睁,七孔流血,至死也不瞑目。

大狗看得傻了,一股寒气从尾椎升到头顶,差点连刀都握不稳。

这呢嘛是什么怪物?一次交锋就灭掉一个sān_jí变种人,两个回合下来,就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如果再来一次互动,岂不是三杀的节奏?

大狗反应也是快,二话不说,转身就逃。

莫尔斯和弗里曼的相继死亡已经让他彻底丧失了斗志,他甚至都看不清对方的出手,这还怎么打?

这样的恐怖强者,显然是无法战胜的,就算变异了也不行,大狗只能选择跑路。

一个接受了基因改造的内劲古武者,逃起命来速度飞快,可拥有强大神魂的夜星宇反应更快,他脚尖一挑,一枚石子便被踢出,如子弹般射向大狗的左腿。

大狗才刚刚迈出十几步,石子就追了上来,瞬间从后向前射穿了他的膝关节,让他变成了瘸子。

有变异基因的大狗同样具备了细胞快速再生的能力,但是再快也需要一点时间,偏偏夜星宇不会给他时间,只见他足尖连踢,又有几枚小石子先后射过来,分别贯穿了大狗的四肢关节。

剧痛之下,大狗扑倒在地,夜星宇脚步一踏,已经从后追至。

大狗强忍痛苦,听风辩位,飞快挥刀向后一斩。

然而刀至半途,却被夜星宇一脚踢飞,随后再一脚,狠狠地踩在大狗的后脑勺上,将他的脑袋重重跺向地面,深深地陷进泥地里,亲吻着大地母亲。

“放……放开……”大狗的声音憋闷地从脚下传来,恐惧和震惊都有。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堂堂一个修罗杀手,竟然会敌不过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甚至连逃命都做不到。

夜星宇蹲下身子,一只脚踩在大狗的后背上,用手抓住他那像是艺术家一样的长发,像拔萝卜一样,将他的脑袋从泥地里扯了出来,随后沉着脸冷声问道:“苟南,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和变种人沆瀣一气?难道你忘了罗修是怎么说的?对待变种人,见一个就要杀一个,绝对不要和变种人扯上关系!”

大狗听到“苟南”这个名字,努力地转过脸来,无比震惊地望着夜星宇,颤声道:“你……到底是谁?”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大狗”,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少之又少,但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青年却能喊出大狗的本名,这叫他如何不震惊?

无论是“青衣”还是“修罗”,都习惯以代号来作称谓,即使是罗修,也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都是称他为“修罗”,或是“血修罗”。

直到“青衣”覆灭,“修罗”创立,罗修才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是为了将他本人与他所创建的修罗组织区分开来,而在此之前,没有罗修,只有“血修罗”。

连大狗他自己,都几乎快要忘记了“苟南”这个名字,如今却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口中再次听到,其震惊可想而知。

即使他再聪明,也绝不会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自己曾经发誓要追随一辈子的罗修。

夜星宇轻叹一声,不打算再问,决定用搜魂神通直接读取大狗的记忆。

勾结变种人就已经是死罪,他还亲自加入到变种人的行列当中,更是罪无可恕,死不足惜,对其使用搜魂,绝不为过。

夜星宇松开大狗的头发,五指撑开,紧紧扣住大狗的头顶,手掌和指尖隐隐有红色的光芒闪烁着。

正在挣扎的大狗突然静止下来,双眼圆瞪,随后又变得茫然,眼珠子一动不动,傻呆呆地直视前方。

搜魂足足持续了两分半钟,夜星宇的表情越来越沉重,直到最后怒哼一声,五指用力,抓碎了大狗的天灵盖,也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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