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更,不说理由,说点其他的吧。

想起好些年前,有段时间,我混迹在百度知道,经常回答一些网友的问题。

相当一部分是关于性、恋爱、分手的问题。

还有一部分的问题莫名其妙,但是他们确实存在这些苦恼。

我那段时间也很迷茫,我又很自我,遇见问题很少去问别人,全靠自己,所以很迷茫的时候,我喜欢看别人的问题,在思考别人的问题的时候,我反省和提高我自己。

我记得有一个自称为希小姐的人。

她看我的回答采纳率很高,就私下写信问我,如果爱一个人,想忘记,该怎么做。她说她才失恋。

这个问题很普通,但是回答起来很难。

我思考了许久,真是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是出于礼貌,我告诉她,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我想唯一能忘记一个爱人的办法,应该是用更深的爱去爱另外一个人吧。这样也许能忘记之前的爱。

第二天,她就回复了,她说,她已经开始做了,她重新爱上一个男人了。

我到现在一直在想,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女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动物……

时间过去了好些年了,女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动物我还是没有搞清楚。

并非我歧视女同胞。

写这本书之前,我的妻子听说我要写小说,是非常支持我的,但是后来发现我写的是第一人称,还谈及了感情,她一度认为林小娟就是我的初恋,看到后来醋意大发,认为我借写小说之名,在缅怀过去。

这书她看不下去。

我高兴之余也觉得哭笑不得。

高兴的是,连她都无法分出真假,就当是自己写的还行吧。

哭笑不得的是,这部作品,她居然看不下去。

你做了一顿饭,老婆试吃几口,生气说:“哼,你这菜都是你前女友爱吃的吧?”

你只能摊手,表示很冤枉。

这本书,第一人称只是个开头,接下来的故事才是我想写的。

不过,每天能用来写作的时间短的原因,导致我每次都感觉写得不尽如意,或许,是因为我想的很美好,写出来却一般般?

总之,感觉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高度。

网文偏偏又讲究字数跟更新。

权衡之下,以后晚上不更了,改为早起写一两个小时,中午再写点,下午更。

只要能写,早起一点算什么。

冬天不冷,因为心中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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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第69章 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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