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青春校园>蚀月编史>第二十九章 红钟碧鼓长安夜(中)

迁移到异国定居的胡人夷人,安史之乱以前大多聚居在长安的西市,而汉人——尤其是有权势和资本的唐朝官员——则普遍居住在东市。安史之乱以后,胡人大批从西向东扩散,而目前看来,能在东市立稳脚跟的胡人显然比留在西市的那批更有话语权,即便同属于外国人,在异国也有高下之分。

师父常去的那条胡人街会在哪一方?

她们曾经历过一段极其贫苦的日子,但那时候师父仍然有余力买酒。这样便宜低贱的酒,恐怕只有西市的胡人街上才有。莺奴沉吟了一刻,趁着天色愈加昏暗,伏到越目炎骏的耳边轻声说道:“落地吧,你已经累啦。”

骊马听了这话,垂了垂极浓密的睫毛,像是理解了莺奴的意思,前蹄稍沉,如一片乌云般缓缓向长安城的地面上落去。她方才在空中已经听到了宵禁的鼓点,从此时开始直到五更三点的晨钟之前,都不允许市民到街上走动,除了生育疾丧,违者皆属于犯法,要处以笞刑。

莺奴一边低低地贴在马身上,一边小心翼翼地张望着四方。确认四周都没有人之后,她压抑着满心的欢喜,随骊马一起降落在长安西市的街道。离开长安已经两年有余了,单是呼吸到此处的空气,莺奴都觉得安心。

宵禁之后,西市的灯火已经熄灭大半,亮着烛火的人家也都门户紧闭。她每走五十步,就能看见一户像极了旧时居处的院落,然而停在门前仔细听一会儿,又发觉里面住着别人。门户的样子倒是与旧居一式一样,窄小幽静,可见当时她们确实住在这一带;可是一式一样的院落实在太多了。

莺奴经过的那些院落里,显然住着不止两人,多是三四名胡人带着孩子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显得极其逼仄喧闹,多是经济不好的人家。这样看来,她们原本只有两人同居,与周遭相比,反而是很奢侈的规划了。

但当时师父为什么会在西市购买了这样一间院落呢?是因为恰好遇上蚀月教财力不足的时期么?按她的身份,原本可以住得更加豪华。不过话说回来,最早她与师父住在这里的时候,秦棠姬也还不是蚀月教主。师父浪迹四方无所事事,莺奴虽然不知道她的钱都是从何而来的,但确信在师父进入蚀月教以前,她手头的钱绝对不足以买下哪怕这样一座庭院。这座庭院若不是她强行占领的,那就是别人替她买的。

但是,师父为人霸道但不轻易惹是生非,在长安的地界上不可能强占民居。她本来就不爱长安,这座院子是有人为了留她住在自己身边才替她买下的。地段虽然喧闹混乱,但好在转角就能买到她喜欢的酒。

——而且这里离蚀月教的北方阁恐怕也不会太远,秦棠姬不是那种愿意每天走太多路去听早议的人。

莺奴继续转过了几家院子,几乎每一家都住了别人。秦棠姬带她离开长安之前没有将家里的东西搬走,蚀月教北方阁的许多家具都还堆在耳房里。师父若是不想呆在长安了,也不可能为了生计回来将这座庭院卖掉,她不太可能愿意费这种工夫,更何况堂堂蚀月教主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她们的旧居,一定还空着。

她轻声驾着马转过无人的街角。说是驾马,其实并未拉紧缰绳,因为骊马的脖子是断的。骊马本来就善解人意,莺奴不需要如何驱使,它就能明白莺奴的心意了。他们经过这条街道的时候,远远就听见了值夜人的打更。那人每隔一坊便敲一次,莺奴能大概猜到目前巡逻的位置,特意避开。

她小心翼翼躲闪了一阵,停在第十户人家的门前倾听院中是否有人声时,不知哪里响起一阵当啷啷铜铁落地的声音。

莺奴瞬间绷紧了神经,正向声音来处看去,忽然感到身下的乌骊马浑身震颤,在静夜里发出一声惊恐的嘶吼,将都城的安宁打破了。

这马儿被人驯化过,一听到这种声音,就会发了疯地狂奔!

她还来不及吃惊,这匹越目炎骏就在狭窄的巷子里撒蹄乱撞起来,不但甩得莺奴几乎从马上摔下来,也把自己那早就断了的脖子甩得左右摇晃,这模样极为诡异。莺奴也管不得那么多了,大声安抚着坐骑,惊恐中连气都喘不过来。

发了疯的骊马跑到巷子尽头,他们的面前站着一个陌生人,那是长安城的夜班值守。他的手里拿着一串钥匙,恐慌地看着这匹疯马向自己冲来,连手中的小锣都忘了敲。

——方才是他的钥匙落在了地上。

莺奴、马,还有值夜人此时都没了主意,莺奴高叫着,停下,快停下,那马儿瞪大了眼睛,转头向墙上猛地撞去。只听到一记沉闷的撞击之后,骊马的头狠狠触在围墙上,这一回将那已经弯折的颈椎撞得直接戳出了肉,一截血色的颈椎骨捅出外面来,几百斤的马颓然翻倒在地,将背上莺奴的一条腿狠狠压在了马身下面。

莺奴被摔得痛呼出声,吓得那名值夜人完全懵了。她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被摔开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的腿被压在马下。直到值夜的小官跑上前来,将她的身子从马下拖出时,她才看见自己的腿被乌骊马压住了。然而奇怪的是,值夜人拖她出来时并没有费什么劲,她自己也并没觉得腿比别处伤得更深。

莺奴的脑筋一转,马上就明白过来,这和她与骊奴共寝一榻,却不觉得拥挤是一样的,这匹马叠到她的身上时并不占据真实的空间,就好像不存在一般。但值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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