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科幻未来>路西法想要回家>第一百三十三章 我曾遇见风

杰米是一位正宗的网瘾少年,凭借着优秀的天赋,他在每一款自己喜欢的游戏中都能达到比较好的成绩。

当然,这也和杰米偏爱竞技类游戏有关,不然让他去玩《梦幻西游》这种游戏,任凭杰米操作再好,也不会是氪金大佬的对手。

身为学生党,肝帝,技术大神,杰米最讨厌的就是那些靠氪金碾压其他玩家的土豪了。

可惜的是,游戏厂商终究是为了挣钱才制作出游戏的,所以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游戏,你都可以通过氪金的手段变强。

区别只是你能强大到什么程度罢了。

直到有一天,杰米发现了一款新游戏,号称是跨时代的巨作,能让人进入一个真实的世界冒险。

更重要的是,它没有充值选项!

在确认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后,杰米兴奋地购买了这款游戏的专属外设头盔,并依靠过人一等的天赋成为了游戏中的“佼佼者”。

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何会被一名法师平a到死。

虽然这款游戏的加点的确很自由,他以前也不是没见过力量加点的另类法师,但和他今天的对手比起来,以前那些人都是弱鸡。

在没有系统技能的辅助下,就算是特种兵都不一定能如此干脆利落地击败自己。

作为游戏高玩,杰米有着这样的自信。

毕竟这个游戏虽然允许玩家施展现实中的个格斗技,但不使用技能的话,一名玩家是很难打断另一名玩家的动作的。

一是因为痛觉削弱,就算被打到也不会因为疼痛而导致自己的动作变形,二是因为有属性点的加成,玩家们不会像现实中那般“脆弱”。

“真是可怕的对手。”杰米扫了一眼竞技场排行。

“或许他能战胜那个变态?”杰米默默看着排行第一的那个id。

“我曾遇见风”

……

对比起欧美玩家的热情,中国玩家们明显要更胜一筹,多年的网文阅历让中国的这批阿宅不由自主地将自己想象成了“主角”。

这可是虚拟网游!

赵成就是这批中二少年里最接近成功的人。

因为他就是“我曾遇见风”。

当时,作为第一批进入游戏的玩家,赵成选择了盗贼作为自己的职业,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也将自己的等级刷到了十级,只要完成进阶任务,他就能突破这个上限,成为中阶职业者。

而他的第一桶金,来源于一枚紫色史诗级戒指。

在这款游戏刚出现的时候,虽然大家没有找到充值系统,但玩家之间的交易并没有被禁止,所以“工作室”依然存在,只不过要在这款游戏中刷金,可要比其余网游累多了。

毕竟脚本是不可能进入这款需要灵魂的游戏中的。

也正因如此,这款游戏中的金币非常值钱,而卖掉了那枚戒指的赵成,也是舒舒服服地过了一个月的“大爷式”生活。

随后赵成就更加坚定地要玩好这款游戏了。

但天底下玩游戏玩的好的人,绝不会只有赵成一人,他又是凭什么占据竞技场第一的名头那么久呢?

这就要归功于他那把橙色匕首了。

“古洛顿之爪:以50的生命值为代价,你的技能将在接下来的十秒钟内取消公共cd。”

这把武器是虚拟神格通过路西的记忆塑造出来的,实际上整个游戏里有名有姓的装备,大都是路西曾经见过的东西。

这匕首的真正作用是提供一个额外的能量源,帮助职业者们在使用完爆发技能后,处于能量空虚状态时,也能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只不过这种会对自身造成巨大伤害的功能,在现实中并不受欢迎,毕竟武器中储藏的能量太过狂躁,用一次可能自己就会变成废人。

这把古洛顿之爪在它原本所在的蜥蜴人氏族中,也是被当成祭祀用的“礼器”,而不是“武器”来使用的。

不过,到了游戏中后,玩家们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死,使用匕首的这点代价也就不被当做一回事了。

这一周来,赵成依靠这把匕首,在竞技场中叱咤风云,每每开局他都能直接开启三个以上的爆发技,以自身七成血量为代价,换来一记无法躲闪的必杀。

就靠这一招,赵成到现在也没有输过一场,不管是皮糙肉厚的战士还是灵动敏捷的猎手,都不是赵成一刀之敌。

所以在玩家论坛里,大家都认为赵成的角色“我曾遇见风”就是目前的最强玩家了,黑市上他的账号也被炒出了接近百万的价格。

但赵成是个有梦想的人,他会就这样卖掉自己的账号?

事实上他已经召集了一帮同学与游戏中的好友,准备建立一个佣兵公会,并以全游戏最强公会为目标而奋斗。

虽然有几个死党游戏技术不算太好,但他是谁?全游戏最强的玩家啊!带一带自己的好友还是很轻松的。

就好比那几个出史诗装备的高级副本,他就是一个人带着自己的两个兄弟刷的,到现在他那两个兄弟也是一身史诗,再加上玩的久了之后操作也变好了一些,勉强也算的上大神级玩家了。

更别提赵成在游戏中遇到的几个妹子玩家了,坐在电脑屏幕前看妹子打字夸你哪有看妹子站在你面前卖萌爽。

据说那位隔壁系的系花也有投靠他的意思,这么一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老大,我听说最近强势的新人很多啊。”赵成的一位小弟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说。

实际上他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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