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科幻未来>死而不死>第三百章:山村那年

张一轩等人,皆是有些动容,这对苦难的兄妹,经过这么多年的分别,终于是重逢相认了。

阔别二十来年,岁月如刀,虽久……却斩不断,血脉相连……

“哥哥~这些年你过的还好吗?小妹好想你……”林仲丽哽咽的话音里,透露着对兄长、对至亲浓浓的想念。

“我还好!小妹,你这些年呢?只是哥哥无能,这些年并未找到你!”相对于与妹妹重逢的激动,林仲轩这句话里更多是自责。

梨花带雨,这并不是伤心的泪水,而是林仲丽在这末世下,与兄长林仲轩失散二十来年重逢的开心激动之泪。

“我也很好啊!你不要这样说,哥哥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厉害的,可以骑大黑牛,可以捉小野兔,可以摘香甜的野果……”。

“嗯~还可以……”林仲丽顿了顿,又笑道:“还可以掏马蜂窝,取得很甜很甜的蜂蜜呢!最厉害的是,还不怕蜇不怕疼……”。

林仲轩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当年为了送给小妹林仲丽,一件像样儿的礼物,便起了心思去掏马蜂窝,为的是能弄点蜂蜜……

因为,那时候村儿里不通路,石崖村仿佛与世隔绝一般,去集市得提前备好东西,鸡打鸣前起床,太阳落山擦黑才能回来。

山路远而崎岖,在集市里都不敢多待多逛,卖了东西办了事,就得往回走。

这还是夏天昼长夜短,才能走上个亮堂路,若是昼短夜长的冬天,天黑的早,那就得提前备上几个松脂火把,就着火光凭着感觉走山路。

村儿里的小年轻,冬天是不大敢独自去集市的,晚上即便是有着火把,没有一两个熟路的长辈带路,摸黑不识路掉进山涧里也不是没有的事儿。

或者,干脆不回去,留在集市上,找个打铁房,帮帮忙出出力,店家收工时,靠着火炉边和衣凑合一宿,第二天赶早才回村儿里……

石崖村那个时候真的叫一个穷,都是吃了上顿愁下顿,山里几亩贫瘠的旱地,没有如今这般多的肥料。

种子都是上一季留下的,也没有现在的庄稼高产,即便是勤耕勤种,时常精心打理,一年到头也没什么收成,糊口都是个问题,就更别说有什么钱了。

身上穿的衣服,基本上是自家织的,也有家里条件稍稍好一点的,去集市里扯上几尺布,给家里孩子做身儿衣服,大人是不会那么奢侈的,大多都是补丁打补丁。

所以,就有这么一句话传下来:“穷人的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再三年”。

村儿里的姑娘家打小就得跟母亲学织布,不仅得学会织布,还得学裁剪,前几件衣服,基本上都是母亲,手把手教学。

夏天都还好,穿的单薄,男的直接光着膀子,可到了冬天,山里本来就冷,时常飘着鹅毛大雪。

那就得秋天去采摘些野棉花,提前晒干装好,做棉衣时,这个就是填充物……

小孩子本来就长个儿快,衣服一年比一年短,母亲倒也心灵手巧,手头的细活儿不仅做的好而且快。

他与小妹林仲丽,虽然穿的不是那么好,但总归不是衣不蔽体,冬天没受过冻,而且年年有新衣……

但,母亲历来身子弱,生下小妹后,落下病根,粗活儿做不了,家里全靠着父亲一人种庄稼打柴与做些陷阱逮些野兔、野猪什么的支撑着,虽然母亲也时常带着他去捡些山货,卖了后换些钱,但日子依然过得很清贫。

那一年,小妹不到五岁,他也才刚满八岁,跟着父亲学了逮小动物的法子。运气还不错,第一次设下陷阱,便捉到一两只野兔。

后来,父亲去集市里,卖掉这两只野兔、山货和柴碳,给他和小妹,各自买了一身儿新衣服。

他如今一直贴身珍藏的糖果,也是那一次父亲,给初次上集市的小妹买的……

在收下小妹的糖果后,看着小妹一天天长大,他便打定主意,要给小妹送上一件像样的礼物。

那段时间不知是运气不大好,还是陷进做的太过粗劣,小动物始终没有上钩,但在放牛的时候,一个大马蜂窝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跟着父亲去过几次集市,发现市场上,有人卖蜜糖,价格还不错,心中一喜,小妹的礼物有了着落。

先前他以为不论是马蜂还是蜜蜂,都是有蜜的,当然,这没错!可是他低估了马蜂的厉害。

将牛栓在了远处,吃力的举起一根长竹竿,一杆之下,小水桶般大小的马蜂窝掉了下来,片刻…黑茫茫的一片,那嗡嗡声犹如一架飞机从其耳边飞过……

还好他当时跑得快,也幸亏不远处便有一个水塘,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换气潜水十多个来回,那些马蜂才渐渐的散去。

否则,他可能直接被马蜂给蜇死,虽然逃过一劫,但还是不免在奔向水塘时,被马蜂蜇到。

回到家时,母亲既生气又心疼的给他抹了一些草药汁,疼的他是龇牙咧嘴,妹妹看着他狼狈痛苦的样子,问他怎么了,疼不疼……

他当时,口放豪言:“被马蜂咬了几口,一点儿都不疼,还有些舒服呢!就跟挠痒痒一样,我还想被多咬几口呢!”。

母亲闻言后,一脸黑线,拧着他的耳朵,告诫他以后不许再去捅马蜂窝。

因为,以前村里的王大爷,犁田之后回家吃饭,活儿还没干完,将耕牛拴在田边的大树上,添了些草料,便回家了去。

等午饭过后,再回田干活儿时,耕牛已经死了,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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