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都市现代>千亿盛宠:闪婚老公超能干>第944章 翊笙肯定是性冷淡

温平笙觉得成为了翊笙女朋友的最大好处,就是她可以随意点菜,并且这个男人的态度变得温和、好说话了很多,她也不用再为那件事而担惊受怕了。

还有就是这个男人不会对她做一些恋人之间的亲密行为。

比如挨着坐在一个沙发上,牵手,拥抱,亲吻之类的都没有。

温逸舟曾私底下这样说,“翊笙这男人肯定是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性冷淡。”

不过温平笙觉得这样挺好的,突然被迫成为翊笙的女朋友,她本来就很不适应,如果翊笙再对她做些情侣之间的行为的话,她可能会因无法接受而心生反感。

唯一不好的一点是——

每天早上七点,翊笙会准时把她叫起来。

若是她手机关机了,翊笙就会直接来敲她房门,没有回应,就一直敲,不厌其烦地敲,直到她起来为止。

然后温平笙一副想要杀人的气势汹汹架势下床去开门,看到翊笙的一瞬间,就莫名地怂了下来,从仿佛会吃人的老虎,就变成了毫无威胁力的温顺小猫儿。

屡试不爽。

“安先生,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一会儿?”温平笙靠着门,郁闷地说道。

翊笙说,“如果你晚上十一点就上床睡觉,并且在半个小时内入睡的话,到这会儿,睡眠已经充足了。”

温平笙心骂:你是魔鬼吗?

“我们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作息跟你不一样,不可能那么早睡的。”

暗喻那是老年人的生活作息,而翊笙是老男人。

翊笙盯着她的脸看了几秒,缓缓开口,“你把眼尾细纹都熬出来了,我家安安今年而立年华了,都还没长皱纹。”

“……”温平笙瞬间不淡定了。

‘砰’地一声,就把房门给用力甩上,然后跑进浴室照镜子。

挤眉弄眼地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到眼尾有半条细纹,她心骂:安翊笙这个魔鬼!净瞎说吓唬她。

难怪在她之前,都三十多岁了,都没有过女朋友。

想她她才24岁,花信年华,而且每天的护肤工作都是做到位的,怎么可能有眼尾纹!!!

不过被翊笙这么一吓,她彻底清醒了,动作利落地洗漱。

完了,开始做护肤,大抵是因为翊笙的话,温平笙今天花在护肤上面的时间要比以往多一些。

磨蹭道七点四十五分,才从房间里出来。

“吃早餐了。”翊笙对她说道。

今天早餐还挺丰富的,有灌汤包、蒸饺、清香的米粥,搭配青菜,蒜泥炒酸笋,以及煎蛋。

早餐都是分好了。

温平笙两个灌汤包、一个蒸饺、一碗米粥和一个煎蛋,青菜和开胃的蒜泥炒酸笋一小碟。

灌汤包和蒸饺是她小哥做的,米粥和菜则是翊笙做的,味道都很不错。

尤其是翊笙的蒜泥炒酸笋,酸笋是翊笙上周泡制的,酸味适中,口感很清脆,不会像市场上买的,因为用化学剂腌制而有刺鼻气味,还放了一个小米椒下去,有一丁点儿辣味,能刺激人的食欲,酸辣的滋味,让人胃口大开。

翊笙对温平笙说,“以后七点起床,洗漱换衣服二十五分钟,最迟七点三十必须从房间出来。”

“我……尽量。”温平笙吞吞吐吐地回答。

“没有尽不尽量这说法,是必须。”翊笙态度强势,“还是说你有意见,嗯?”

“不有。”不敢有。温平笙摇了摇头。

她收回之前说的话,这个男人一点儿也不好说话。

某人炒的菜太好吃了,温平笙喝了一碗粥,准备盛第二碗的时候,被翊笙给阻止了。

翊笙是这样说的,“早餐不宜吃太饱。”

“……???”温平笙。

睡觉睡不够就算了,现在连早餐都不让吃饱,这还是人过的生活吗?

太泯灭人性、极其残忍了!

“我的菜还没吃完,我奶奶从小教导我,不能浪费粮食,要知盘中餐,粒粒皆……皆……”温平笙试图挣扎。

结果话没说完,翊笙就直接把她装菜的碟子给端走了,把剩下的菜倒到他的碟子里。

温平笙目瞪狗呆,“???”

特么那是她特地留来喝第二碗粥的啊!

早餐不让她吃饱就算了,现在连菜都不让她吃光。

她感觉自己太可怜了。

等都吃完早餐后。

坐在没有为早餐做出贡献的温平笙,自然被打发去洗碗了。

翊笙和温逸舟面对面坐在客厅沙发上。

翊笙说,“你不用工作么?”

温逸舟是混娱乐圈的,出演的第一部悬疑推理刑侦剧,就爆红了,外界并不知道他温家小少爷的身份。

“那你呢?你不用工作么?”温逸舟反问,接着又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你不工作,将来养得起我家小笙吗?每次t家、香奈儿、迪奥、古驰、爱马仕、纪梵希上新品,我家小笙都要买的,限量款必抢,在京都温家,我们小笙有两个衣帽间;还有车子,最久是半年换一辆。”

其实这些名牌,绝大部分都是温家几个哥哥争宠似的给买的,尤其是限量款,必须要抢到。

“……”这些牌子翊笙倒是听说过,不过他对这些东西的价格不了解。

因此,他没有回应温逸舟的话。

温逸舟见状,便想到自古以来,有过不少文人雅士或者某些领域的天才,自认自命清高,对金钱名利表现不屑,表面光鲜,实则生活窘迫。

于是他又说,“安先生,我们温家不讲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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