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穿越重生>惊!我成了女频文主角>第199章 三见,灯火阑珊后的决然

“我们不说这个,话说……”小王子皮了一下之后,又很小心的靠近了一下余次,“你的意思是,你是被人拒见了?”

余次轻轻的嗯了一声。

小王子的好奇心一下就到了最高点。

“是谁啊!”

“谁不肯见你?”要知道余次在帝都的地位可不比他低。

虽然他是太子,可女王有好几个太子,公主只有一个啊!

况且现在是女王执政,公主这两个字的地位隐隐是要高一些的,再加上余次本身身后的莱恩家,这样的人——

满都城,应该没有人敢拒见吧。

“不好说。”余次低着头,笑了起来,“总之是不想见我的人。”

此种姿态,小王子是见过很多次的。

这……

活脱脱的情在心中已成殇嘛。

“那算了。”

“我惯不是喜欢喜欢揭人短的,你这样说,我就不问了。”

子夜忽然不说话了,这边的气氛一下就沉了下来。

谈话就此终结,余次带着子夜一路向前。

路边的花灯种类越来越多,走到中央地区的时候,人也变多了。

她就从囫囵看灯,到了慢慢逛。

“嘿,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灯?”小王子摸着腰间的佩剑,“喜欢什么,我给你买。”

“我没看见喜欢的。”

“……”

是吗?

他记得去年的时候小公主还说过自己最喜欢城堡样式的花灯来着。

“好了,别想这些事情了,继续逛逛吧。”

本身也是出来走的,余次也不得罪人,“那就继续走吧。”

人群熙熙攘攘,灯火灿烂。

要在这样的情境下看见一个人,是很难得。

要在这样的人潮里,遇到一个人,也是很难的。

但是上天偏偏就喜欢安排这样巧合的事情,让人……

心肝胆,一起痛。

微尔怎么也没想到,在盗贼大会开始的前一天,她还能被再戳一次心窝子。

继酒馆王子妃,公爵府云泥之别之后,再遇到一次。

王子和公主在灯下共步。

佩着精致长剑,眉目之间皆然一排矜贵的王子,穿着一身皮裙,低奢有礼的公主。

她们一前一后的走着,忽然,公主停了下来,王子也跟着她,停下了脚步。

她看见余次在一盏绿粉交叉的花灯下停住了脚。

那一瞬间,微尔想起了自己,毕竟,除了她,很难再有人有这种奇怪的审美了。

莫非……

花灯节下,她——

绮念只出来了一秒钟,在看见王子从兜里拿出金币付款之后,微尔顿了顿,然后转了身。

她想,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不会再,想不开来帝都了。

再来帝都,也不会再想不开,来这种贵族喜欢来闲逛的地方了。

该认清了。

人生不是话本子,逃跑的公主回去之后……

不会一直停在之前的生活里,她会跟王子继续在一起。

风吹啊吹。

吹动了花灯,吹动了微尔的长发,也吹动了她萧瑟的背影。

“回去再把金币还给你。”余次摸着长方形的灯笼,眼神里有些怀念。

小王子一听,觉得还钱这俩字好生侮辱人:“这还要什么还……”

“余西给你买的礼物,你会要还吗?”

“不会……”

“那我买的就要还,喂,你是不把我当哥哥看么?”

余次:……

“不是。”

余次摇了摇头,说:“哥哥买礼物给我,我自然不会想着去还,但是——”

“这个礼物,是我想买给别人,中间的钱,自然要我来出。”

“买给别人?”

“买给谁?”

这个问题呢,花灯节一夜,余次都没有回答。

当然,她也答不上来。

只能在心里默默的回一句。

买给一个……

金发灿灿,眉目生光的女人

黑夜被五色的灯照亮,穿着褐色皮裙、举着花灯的余次,终究还是和微尔,走了两个不同的方向。

城堡和城外。

年轻的微尔曾经以为,这就是诀别。

狠下心来,告诉自己,此生不复相见,再见也当路人。

后来——

太年轻了:)。

-

花灯节后就是花火节了。

花火节,帝都空前的繁华。

远游的人们全都归家了,王宫举办宴会的次数也多了很多,当然,各家小姐们举行的小宴会,也多了很多。

宴会多了,来往人情多了,商业也很自然的就发展起来了。

余次就是在这波商业发展浪潮里,赚得盆满钵满的人。

之前内衣店火了一把之后,余次找准机会,又在距离21号街区不远的地方,盘下了一家店,开始卖衣服。

卖的衣服工艺不算特别繁复,但是胜在款式新颖,加上她和一些贵族小姐也会自穿,所以销售情况挺不错的。

两家店持续发力,她的小金库也越来越充盈了。

数钱数到手抽筋之后,她又开始觉得无聊了。

花火已经过去了。

按照既定的剧情发展来看——

差不多要等到四个月以后,微尔才会出发到公爵府来。

这四个月的时间,她该怎么过?

-

事实证明,山人还是有妙计的。

实在是想不出自己能干啥的微尔,最后选择了——

去写小话本子。

先进游吟诗人火爆,各种书馆都喜欢出爱情故事,余次自己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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