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青春校园>一世诺>第六十七章 盼兮留魂

山穷水恶险绝地。

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这里曾是一片光秃秃的石山,寸草不生,石群怖像,只有最凶猛的野兽才敢在这里出没。

兴许是十四年前的那场杀戮太重,鲜血灌地,尸骨腐烂入了泥,滋养了这片荒山。

又有不知名的鸟雀不知从哪来叼来了树种。

十多年风雨浸润,曾经只见满山乱石的这座黑山始有了人间之象,石缝里生出了青草,风华的岩地里长成了葡萄,紫柰,红石榴。

还有几株因为水土不服蔫蔫瘦弱的梨树。

二叔金烛明便是战死在这片山地里。

那时金家的大人们都上了战场,他才十岁,跟着两位堂哥千里跋涉,来豫州为二叔收尸。三个没长成的孩子在险象环生的山道里绕着圈,几天几夜不知道走了多少歧道,最终找到这里来。

那一战,金烛明端掉了无恶不作的杀血旗在豫州最大的窝点,杀了旗主,歼灭他手下二十多名干将,徒众逾百人。

但是金烛明和他手下的七名勇士也最终没有走出这片乱山。

大血旗来自一个很邪门的部落,名为阴面族,传说人死后,若尸身保管不善,面容遭损坏,则灵魂回不去故乡。

他和堂哥找到二叔的时候,已经过去很多天,漫山遍野的尸体被秃鹫啄食,他们是凭借二叔手里那把“洗世”刀认出他的。

但愿二叔的灵魂从此留在了这里。

不要回到金家去,不要去长安,去看那一场令人心碎齿冷的阴谋。

二叔是作为一个英雄,死在了保家卫国的战场上,而更多的金家人,死于自己人的冷箭,死于因为这场英雄壮举而滋生的忌惮和猜疑。

就那么窝窝囊囊的死去,如同将军不曾马革裹尸,却死于奸佞宵小之手。

金雁尘长身立在乱石堆里,用一把交剪摘采葡萄。

这一带的山石长得很是奇特,像一道道洞口大开的门框子:两侧有柱,头顶有椽,天然地拱架相连,成为葡萄牵藤引蔓的好去处。

盛夏葡萄熟得好,成串点缀在青绿锯齿叶里,像缀在一起的紫红色玛瑙。

“喀”“喀”,剪刀声响着。

身后的鞭笞声也在继续,可始终没有听见呼喊求饶声,连轻哼一声都没有。

“停了吧。”他淡淡地说。

轻岫走过来,双手捧过装满葡萄的竹篮子。

金雁尘掷了剪刀,朝相里默走来。

六月的阳光是明亮的,照得石头上,石群反着耀白的光,黑山都亮了。可是那么炙烈的太阳光,照在他身上却失了温感,黑衣愈黑,有一股子说不出的沉郁和阴冷。

他早已不是长安城的阳光少年了。

相里默双手绑缚,跪趴在地上,只能看到一袭深黑色的袍角。“六……公子。”他虚弱地喊出声。

金雁尘好耐心地蹲了下去。

半个时辰过去了,相里默被打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却咬着牙一个字都不肯说,只是要见他。

其实跟谁说不一样?

生在世上,人人都有苦衷,未必当面就能得到谅解。

“传假迅的信鹰是你放出去的?”

金雁尘的声音很好听,磁沉沉的,但并不动人。那声音很冷,声调里也并没有疑问,只是陈述。

没有铁证,他是不会让人把相里默抓起来的。

那可是写在羊皮卷上,由他亲手破译,亲自发掘出来的死士。是祖父在世时即开始培养,认定不会背叛的金家老人。

徐攸南很精明,但他有一个弱点,对于当年灭门惨案以后幸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金家旧人,怀有一种很浓烈的特殊的感情。

徐攸南信任相里默,便把这个重要的差事交给了他,让他驯养信鹰,传递着明宫六座以上以及各位宫主的书信暗号。

谁会想到这个憨厚木讷的老人会叛?如果没有瞿涯九死一生地逃回来,这个隐藏至深的敌桩还将继续发挥他的效力,害死更多的人。

“是。”铮铮硬汉流下泪。

“穆沧平是怎么给你发的指令?”

这是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这个曾经杀血旗的据点隐蔽难寻,他也不是轻信之人,当初入山,就令所有人蒙上了眼睛,之后封锁出入口。除了他和三个长老,没有人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出不去,也接收不到外面的讯息。

如果穆沧平能准确地向相里默发送命令,他为何不直接探明地点,持剑杀上山来?

“没有…命令。我寻找机会,放出信鹰,他有译本。”

金雁尘听明白了。

穆门无孔不入,拿到了信鹰暗号的译本。相里默放出不识人的生鹰,鹰飞去了穆沧平那里,穆沧平再教它新的指令,放出去去搜寻千羽和瞿涯。

为了确保安全,几乎所有的信鹰都是不走回头路的。这也就导致传讯量多,或遇信鹰有伤亡时,需要启用生鹰来传讯。此事习以为常,也不会引起瞿涯等人的警惕。

至于穆沧平为什么能驾驭信鹰,当然是相里默的功劳。

“有多少人的译本?”

“不知道。”

金雁尘干笑一声,抬头看徐攸南。

徐攸南笑着叹气,他对于自己用人不当倒没觉得多懊恼,继续剥落花生吃。

心里却后怕:亏得他还留了一手,没将那只会带路的丑鹰交给相里默驯养。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并没有想过害六公子,”相里默说道:“只要三席、六座、天地两宫主,任意两个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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